阅读历史 |
请收藏本站网址:lwshuwu.com

第144节(2 / 3)

加入书签

保管好。”

刚还是“年轻人”,现在转眼就成了“这小子”,可见大夫也很有点脾气。

“老子才不用吃药!”廖雁没怎么吃过药,却也见过猪跑,知道那玩意儿苦得很。

再说了,他可是折翅雁啊,生病吃药岂不有损气概!

不吃,不吃,死也不吃!

孟阳苦口婆心道:“雁雁呀,生病了就要吃药的,别小瞧风寒啊,弄不好可要变成大病的。”

奈何无论他怎么说,廖雁还是梗着脖子说不。

白星翻了下白眼,直接过去开了门,做了个滚的手势。

廖雁警惕道:“你做什么!”

白星冷酷道:“瞧你还挺有精神的,滚去扫大街吧。”

顿了顿又道:“对了,别忘了去衙门把那十两银子要回来。”

打起来啦!

廖雁丝毫不堕年轻江湖客们身强体健的名声, 吃了药后很快捂出一身大汗,立刻就嚷嚷说觉得自己身轻如燕,已经完全不需要吃剩下的了。

他娘的, 这也忒苦了, 叫人浑身打摆子的那种苦。

还不如往他身上割两刀呢。

但孟阳却本着“买都买了”的节省理念,又拉来场外援军, 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灌了他两回,这才作罢。

养病期间, 直至病好之后, 三人谁也没有再提及当晚的插曲, 仿佛集体失忆了一样。

有些事情心里明白就行了, 何必非要清清楚楚说出来呢?

三人一路从北方到了长江边上,中间颇有波折, 更兼交通不便,来一回着实不易。南京城底蕴深厚,占地且广, 多有各色名胜古迹并美食美酒,难得孟阳又偶遇亲人, 自然要多住些日子。

他们每天或是四处寻觅美食, 或是游湖泛舟, 偶尔思念北方口味时, 孟阳就会义不容辞地挽着袖子下厨, 日子过得十分惬意。

廖雁不大耐烦逛街, 闲了几天就好似浑身长毛般不自在, 整个人如没了笼头的马,不知不觉就把偌大城池摸了个底朝天。

可巧城郊有座玄武湖,以紫金山为枕, 依靠古城墙,乃是少有的城内大湖,水波浩渺、雾气升腾,或阴或晴都有一番言语难以形容的壮丽景象。

他不好游乐,倒是喜欢去山林里野,几乎日日都去里头玩耍,竟无意中发现了一处隐藏的酒家,颇合口味。

说到酒,实在是廖雁不够喜欢南京城的最大一点。

这里有足够多的美景美食美人,却独独缺少美酒,可谓十全九美。不过在廖雁这种嗜酒如命的人眼中,只要没有酒,那么九美也索然无味。

做人不喝酒,跟死了有什么分别!

他口中的酒家本山中一户人家,家中只有一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,十分热情好客。

老两口只得两个女儿,如今早已嫁人,常年只老夫妇二人安静度日,天长日久,难免寂寞。

因常有人入山游玩,走得累了就要讨碗水喝,那夫妇二人就顺便将前半个院落开辟成茶馆,每日早晚烧水烹茶,以供往来有人歇脚解渴,也沾点人气,与人说说话乐呵乐呵,聊以度日。

这店主人却编得一手好竹器、酿得一手好酒,奈何在本地无人欣赏,难免郁郁寡欢……谁知偏在今年遇到廖雁这个识货的,大有知己之感。

两人虽然年纪差了好几轮,但难得竟一见如故,说天侃地好不热闹,那老汉爱煞了廖雁潇洒肆意,还不爱要酒钱。

“不怕小哥笑话,老汉我年轻时也想过闯荡江湖哩,”老头儿咧开少了一颗牙的嘴巴,乐呵呵道,“只是阴差阳错,终究还是在这里过了一辈子。”

他虽然已经快到六十岁,但依旧耳聪目明,两只眼睛里时刻闪动着光彩。

似少年人般活泼。

此言一出,那婆婆就捂着嘴巴笑起来,又拍打着他的胳膊道,“就你这样,却哪里闯荡得了江湖!”

说着,又给廖雁倒茶,指着老伴拆台道:“他怕痛哩,怕得很。”

老头儿有些不好意思,小声嘟囔道:“你这人真是有趣,谁不怕痛呢?是吧,小哥?”

这一带山上全是茂盛的竹林,山风又盛,刷拉拉的风过竹林声几乎一刻不停。

看着眼前这一幕,听着耳畔回荡的刷拉声,廖雁忽然有种陌生的情绪。

他点点头,很认真地回答道:“是呢,人都是怕痛的。”

不去闯荡江湖,也没什么不好。

这对老夫妇十分好客,廖雁来得勤又话多,两边很快熟悉起来。

老两口的日子很是清贫,每日粗茶淡饭,但老太太的身子骨很硬朗,手也很巧,简单几样菜蔬也被她料理得整整齐齐清清爽爽。

一道清炒笋片,便如同浓缩了整段春日一般。

有时廖雁喝得酩酊大醉,便懒怠下山,直接在人家家中宿一夜。

他也不白住,每日都帮着挑水劈柴,顺便扫扫被风吹落的竹叶,竟罕见地能沉得住气了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