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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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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食人族大部分智商都没有普通人族高,想得到的最简单粗暴的办法也只有这个。

“你们要是担心,那就把他血放干,再把活人的血注入他的体内不就行了,找准时间,那几秒的间隙里他死不了。”

池霖还是不太赞同,但没再反驳。

秦煜却若有所思。

这和他知道的血族初拥相似。

将一个正常人类变为自己的初拥者,成为自己的后代。

若是成为吸血鬼,确实可以大限度减轻痛苦,也将对大部分人类造出来的药物免疫,不再被随便控制。

重要的是成为血族,实力也将会比原来强。

秦煜被池陌咬过那一口以后总觉得身体比之前难受了些,或许是因为来到食人族部落,被之前的老头用血虫操控过,池陌感染人的能力变强了。

“行了,你们下去吧,我有办法了。”

食人族连忙跑掉,池霖问他有什么办法,秦煜不能确定办法一定成功,暂时也不能告诉池霖。

“你等着就行,我需要一点时间,看好小默,别让他闲着无聊的时候往外跑,现在外面对他来说很危险。”

“好。”

……

抱歉,今天去亲戚家拜年,好不容易找到点空闲时间写,先请个假更着一章,后期一定回最少两章,不会再少了

fq规定一个月每天至少保证两章,只有一次请假机会,大家放宽心哈哈,就请这一天。

情人节了,放个小默和秦哥的小彩蛋。

情人节小彩蛋:

池陌:元尘说,记住一些重要的,日期,是一件很浪漫的事,也是爱的表现,你记得住,我们相遇的,时间吗?

秦煜:……

秦煜(逃避):有点事,忙,回头说

池陌(追):快说!不说就,咬你!

秦煜(摊牌):不记得

池陌:你根本不,不爱我!

秦煜(无奈):爱

池陌(生气):那你怎么,证明?

秦煜(想了又想,扑倒):想睡你就是最好的证明

第二天池陌将秦煜的话告诉了吃瓜的几个人。

千佑捂着脸跑了,元尘没跑掉,被程长官带走了。

程长官说不带走他要成为秦煜的刀下魂

——

写不来黏黏糊糊的小彩蛋,大家将就着看哈哈哈

诡异的美

秦煜在城堡里找了许久,观察了这些食人族的所有东西,他们吃人前要经历的步骤,涉及到的工具、东西,以及他们的献祭仪式。

再查看这些食人族的生活方式,以及他们的身体情况。

确实已经逐渐靠近吸血鬼了。

不过只是低阶吸血鬼。

控制不了自己的进食欲望,有点像进化的丧尸,隔不了一会就想吃人想喝血。

可现在也只有吸血鬼初拥这一条方案能够帮池陌。

如果要这样,他自然不会愿意让别的吸血鬼初拥池陌,被初拥者会受长者的控制,他谁都信不过。

但这个消息要是告诉了池霖,池霖一定会毫不犹豫选择成为吸血鬼再来初拥池陌。

尽管如此,秦煜也不放心。

池霖若也控制不了自己,那他不是活生生整出两个大魔王来?

那怎么行。

让秦煜亲自来他也不能保证能控制住自己。

事情的转机在池陌又一次出城堡。

他被秦煜压制了一段时间,短暂恢复了原来的状态。

他坐在地上捣鼓城堡里的一堆人骨头。

没一会他就离开了城堡,他也没跑远,就在附近的树上抓猴子。

猴子怕池陌,一个劲疯跑,不小心被树枝刮出了点血迹。

池陌看到那点血迹顿时就发疯了,状态突变,抓着那只猴子三两下就撕碎了。

秦煜找到他的时候他还在啃。

看到秦煜他也是做好准备要去撕秦煜,被秦煜扣着带回去了。

“他的状态不能再继续下去了。”秦煜这么说。

他让池霖守好城堡,在食人族的指引下,用了他们的血虫,端了一碗动物的鲜血,抱着池陌一起躺进棺材里。

三天后池霖才去把棺材打开。

秦煜像一只西洋鬼,他的脸本就突出,与大众的审美不符的别致,不能用简单的帅气来形容,看一眼很难迅速一开视线的那种。

现在看着,秦煜的整张脸多了几分诡异美,头发与之前相比略长,发色深蓝色,与黑色相似却能看出淡淡的蓝。

魅力十足。

以前在安全区他不太注重自己,穿得很随意,虽然也能在众多一个样的人里分辨得出来,但始终是被压了几分原来的气质。

此刻他整个人的气质截然不同。

尊贵、傲慢、冷漠,甚至表情上与池陌都有些相似,不知道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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