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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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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,只有那浓浓的肉香霸占人类的嗅觉。

方小博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香过来了,咽完口水,舌头馋得舔了舔他的嘴。

方小博跑进伙房,大声道:“椒椒,好香好香啊!我在屋子里,都被香到了。”

用洪大婶的话来说,就是香气一阵一阵的,真是馋坏邻居了!

对着小孩期待又佩服的目光,方秋椒柔声道:“马上就好。”

将猪蹄夹出来,又过滤掉香料,将最后的汤汁再浓收,一大碗的红烧猪蹄装盘,撒上些许碧绿葱花,点缀颜色,红烧猪蹄便好了。

端菜上桌,米饭是纯米饭。

这一桌子的饭菜,放在方田村厉害得不行。十里八村,过年都不带这么嚯嚯的。便是在湖市里,一般人家就算宴客,也做不到这般丰盛。

轮到坐位置时,柴英秀带着方小博,方春笋尚玉华夫妻自是坐一块儿,方夏不用凳子,轮椅还有点占地。

关山海端着碗饭,目光偷瞥了一眼身边的方秋椒。

他面上还算平静,但心里可真就平静不下来了。

他头一回跟小丫头这么坐,还是当着她家人的面,就好像、好像新女婿上门似的……

柴英秀唤了一声:“小关,吃猪蹄啊!”

“哦哦,好。婶子先破盘吧?”关山海知道这边的习俗。

肉菜还得大人们先尝尝,当是破盘。实际上是怕小孩们馋嘴,一下子全都给吃了,家里劳力吃不上,才渐渐衍生出来的习俗。

柴英秀笑着道:“小关知道得可真多。”

说着话,柴英秀先夹起一块小的猪蹄。

猪蹄的每一块肉都有皮,盛在碗里已能看得到猪皮的胶质都熬煮了出来,光泽红润亮眼。

只见那块小猪蹄,在筷子上颤巍巍,满是软嘟嘟的肉感。

然后被柴英秀送进嘴里。

一入口,香喷喷的肉味就馋得人喉咙一开。

咬一口

表皮软弹,口感软糯,满嘴都是香喷喷的肉味!

嘴巴都有种要被黏住的感觉,但一点儿不会觉得腻,只有满嘴的香。

柴英秀解决掉这块猪蹄,这才开口道:“大口吃肉的香,我今天算是尝到了!”

不知道什么时候,方家人都有了看别人吃第一口表情的习惯。仿佛是看着,就能提前得知食物的滋味一般。

不过这般看着就很开胃。

看得更饿的大家向着猪蹄下筷。

猪蹄是自然的红润色泽,上面沾着浓收的汤底,也是带着香气的。

那大块的猪蹄,得用筷子轻轻一戳,戳破猪皮,再一划,撕下一块来。

其实每个人都知道方秋椒做菜好吃这事了,但第一次尝到这么肉香十足的猪蹄,大家心里还是忍不住一通狂夸。

——这猪蹄太香了吧!椒椒太厉害了!

每个人都吃得一脸幸福,供桌上,也有两块猪蹄飘着香气。

方秋椒自己吃着猪蹄,也特别满足。

高压锅很给力,猪蹄在嘴里随便一咬,就能骨肉分离,一点儿没有吃上面的困难。

猪蹄处的肉特别香,筋也被高压锅炖到了,吃着口感软弹。

先跟着糖色加的盐,更是让猪蹄的入味做得极好,不是寡淡的肉香。

每一口都吃着特别满足!

猪蹄特别香,但看着口味重,尚玉华不敢多吃。

她舀了蛋汤,又吃了两筷子青菜,这两个菜味道都很清淡,但是也很好吃。

一口口下去,有种嘴里的味蕾都重新被唤醒的感觉,能感受到平常吃着青菜吃不出来的好吃。

这就是厨师的功底了,极简单的菜,也能做得很好吃。

方秋椒在系统的教育资料里,学的更是最精华的厨艺,是美味和营养的两全。

方小博啃完一块猪蹄,嘴巴糊上一圈红,他尚不知道,乐呵道:“猪蹄好香啊!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猪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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