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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47章 倒马关丢失蒙古人来袭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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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直隶的战事热火朝天,此战的战略目的是占领保定府,攻克天津卫。

为了实现这个战略目的,明军故意在情报上泄露了明军以山海关为目标的虚假信息。

只是洪承畴对此没有做出任何的明显反应,为了避免他试探出来,所动线的二师依然以防守的姿态面对清军。

而西线的新一师则展现出近现代化兵团作战的优势,在野战和攻城作战上大出风头。

在并冷兵器时代,士气是决定胜负的关键。哪怕是到了未来,士气和精神,对于一支军队,也至关重要。

为了提高士气,我们的祖先想到了各种办法啊,比如爱兵如子,给士兵洗脚、给士兵吸出伤口里的脓血,比如同甘共苦,为将者与士兵同吃同睡。

而明军则更高级一些,他们有着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,精神信仰教育。

新军有训导官和锦衣卫贩子,以传统的忠君思想和各种陛下乃是天神下凡进行双管齐下的引导,辅之以现实利益、集体荣誉、个人激励……士气高昂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。

八月二十一,新一师新一团攻克庆都,如同匕首直刺保定的心脏,从斜后侧威胁清军后路。现在就连徐梁都不知道高燕会怎么走,是直接攻打保定,还是斜向进攻洪承畴、阿巴泰的主力部队,汇合余部歼灭敌人有生力量。

这个时代的技术不允许在作战室里定下完美的作战计划,所以前线将领的作战能力无比重要。

几乎每一份军令里都会写清楚作战目标,但在最后都得加一句:有临机决断之权。

高燕性格沉稳,但在看到机会的时候又会决然出击。这两点结合,使他决定放弃了保定城,转而将洪承畴的大部队视作目标。在庆都略作休整之后,率兵朝东南赶去。

因为曾经斩杀刘良佐在军中大放异彩的胡鹤,现在是上尉军衔。他的队伍中有大量的配军营和游击军老兵,这些士兵在经过军校的培育之后,成为新式军官,打架了他这支部队的组织框架。

从老家来投奔胡鹤的李狗三还是个火兵。因为军中备餐大赛展现艺彩,做了军官。又因为识字快,成绩比别人好,最后竟然被转成军官中的战斗军官。

李狗三其实也不想做军官。虽然银子多一点,面子大一点,但谁都知道在新军里当官是个风险活。其他军镇的军官临阵都喊:“给我上!”

而在新军中,但凡这样的喊的军官都在战后被免职调任了。别看他是火头兵出身的军官,也不能弱于人后的。

新军中,只能听到一句话:“弟兄们。跟我上!”

胡排长、旗队长,是死亡率最高的基层军官。

在新一师,因为闫东山的先锋模范作用,所以千总官也得亲临一线。只有到了营官一级,才算是可以理直气壮地在阵后调度指挥。

“你也是进过学的,早点考张文凭出来早就可以转官了。”胡鹤并没有因为肩上一杠三星的肩章而放弃这个同伴,只是也算看出来了:这二狗就是胆子小。拖了两三次尸体,现在见到死人还是会怕。

李狗三沉默良久,半晌才道:“老哥,我想回家。你看你都当官了,能放我走不?”

上尉可不是小官,如果因伤不能继续打仗,可以转到巡检司系统为军事主官。若是落下残疾,还可以优先转为县尉。

“就是师长也未必能放你走。”胡鹤不由有些烦躁,道:“当初要来投军的是你,现在要走的也是你。你现在走了就是逃兵。非但抓住了要砍头,家里也要受拖累。”

战兵家里能免一半的田税,这让李狗三颇为动心。

同时也十分闹心。

因为家里知道李狗三投军之后,并没有表现出不舍,反而还请人写了信。让他在军中好好干,争取当个官儿。无论是武官还是军官,地方上都会给他们家的门楣上『插』一面红旗,虽然不顶事,但在乡里却是极大的面子,也算是光耀门楣了。

这与二狗投军的初衷完全相悖,他可是为军中伙头兵的待遇才参军的,不是为了求死来的。

“咱们一批进来的人,你看王道连,那个傻大个,现在都已经是上士官了。”胡鹤道:“整天拿着竹鞭和哨子欺负那些新兵,多带劲!”

“没意思……”李狗三垂下头,道:“我现在就想回家种地娶二丫。”

“看你这点出息!”

胡鹤颇有些恨铁不成钢,转而又想起了陛下身边儿的那些女官,声势为之一挫。

“胡排长!”一个熟识的探马快步找到了胡鹤,大声喊道:“有急事!”

胡鹤望了过去,又看了一眼李狗三,见二狗如蒙大赦一般跑了,恨不得追上去补一脚。他朝那探马走了过去,问道:“什么急事?”

那探马喘息了一番说道:“这事儿我不该跟你说的,但是身为弟兄我还是得提醒你。”

“啥啊,这是战时,你磨叽什么?”胡鹤一如既往的性如烈火。

“倒马关丢了。”那探马说道:“是蒙古人,鬼知道是谁给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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