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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2节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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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眼又是几天过去,威尔逊看着那位燕总的资料,依然是有些头大。

他看完之后,脑子里一团浆糊,满脑子都飘荡着一些诸如‘天才少年’‘才华横溢’‘年少有为’之类的词语。

再总结一番,天才少年是从小就能写歌唱歌精通演奏能挣钱,才华横溢是掌握多种乐器还有一手酿酒的秘密技术堪称点石成金,年少有为是年纪轻轻就创立了跨国大商业集团……

最终总结,不差钱,不差钱,不差钱。

威尔逊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街头卖汉堡的,刚好遇到比尔盖茨来买汉堡,张口对人家说,自己可以多送一片面包,让人家把微软的资源给自己分一点……

唉……

一声长叹,威尔逊摸了摸有些唏嘘的胡茬子,又挠了挠乱糟糟的金毛——这段时间时间他太愁了,愁的都没功夫打理这些了。

就在这时,他听到了酒店电视上的声音:“欢迎大家收看‘万物皆可用酒换’节目,这个娱乐节目的主题,其实看名字就知道了,我们的节目是……”

一直以来,威尔逊在酒店里都是用电视声音当背景乐的。

他开着电视,其实压根不会去看的。

只是一个人太烦躁,酒店的隔音太好,太安静的时候他更觉得烦躁,所以才打开电视,有点声音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凄惨。

尽管这里的气候挺好,但是有时候他总会觉得自己就像寒冬腊月天,在空旷无人的街头,卖火柴的小女孩儿一样无助……

电视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着,至少让自己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。

但是现在他却抬头看了起来,因为刚才他听到了一个敏感词:酒。

这么多天了,他就一直在为了这个玩意儿犯愁呢,因为工作没什么进展,连给公司打电话汇报工作都不敢,现在听到了这个词,他当时就一个激灵……

……

电视里节目正式开始,两个女孩子,一个胖一个瘦,一个金发一个黑发,各有特色,但是共同点就是都很养眼。

不是那种很惊艳的女孩子,却是那种越看越顺眼,百看不厌型的。

想来也是,电视台做节目,肯定不会找丑的,但是太漂亮的又没节目效果,就是这种初一看就挺顺眼,再看更顺眼,越看越顺眼的女孩子才合适。

瘦女孩米娅和胖女孩伊娃格林,开着一辆皮卡车出发了,她们前往的城市是南澳大利亚州的首府阿得雷德。

主持人解释说,因为节目组所有用的酒都是来自燕的酒厂,而他到达澳洲最先到的地方昆士兰州,在大堡礁待过很久,而后又在悉尼开过音乐会,在这些地方,他的人气太高,所以要换个远一点的地方。

当然,旅途的过程就略过了,两个女孩直接进了城市。

然后她们的任务就开始了,首先要找一个酒店入住,不能用钞票,只能用酒换,看有没有人乐意。

两个女孩的身份都是大学生,参加电视节目是第一次,据说是因为是燕的粉丝,两个女孩还表示,她们还幸运的听过燕的音乐会。

听说这档节目和他有关系,所以才来参加选拔,最终被选上的。

至于说拿酒和人换东西,当然也是第一次,一开始还很是有点不好意思。

两个人商量就商量了半天,然后才找了一家小民宿——因为两人商量的是,大酒店的前台可能连老板都不认识,根本做不了主,找民宿也许就是老板自己经营的,可以做主。

于是有些羞涩的两个女孩子,大着胆子,来到了她们选好的目标,一家名字很俗的叫做‘袋鼠之家’的小民俗,很是别扭地说出了自己的请求。

很巧的是,在前面坐着的就是民俗的老板娘,一个看起来风韵犹存的黑发女人,看起来还有些南美血统。

黑发叫米娅的瘦女孩大概也是有些南美血统的,所以是她开口说的话。

老板娘很是好奇,于是问什么酒。

然后两个女孩子就傻乎乎地表示,自己有很多种酒,伏特加,葡萄酒,来自华国的白酒,岛国的清酒……

威尔逊也是见多识广的,他很轻易地就看了出来,这个节目,还真的就是类似‘探险’的节目,并没有事先安排剧本的。

摄像是比较隐蔽的,两个女孩是第一次,老板娘也是毫无察觉两个女孩在做节目……

然后就是谈判,这个老板娘听说了酒来自燕的酒厂,还是挺感兴趣的,接着三个女人关于价格讨论了起来。

两个女孩因为要用皮卡上的酒度过整整一个月,她们不可能因为住宿就付出太多,这才刚开始呢,如果现在把酒用光了,那接下来的时间怎么办?

老板娘则是想尝试一下白酒,但是白酒的价格她根本不知道,所以想要的比较多……

总之就是这么一番商量,然后确定了下了价格。

威尔逊眼都绿了,这是找了两个傻子来做节目吗?用一瓶酒住一天?

那是来自燕的酒厂的酒,你们知道拍卖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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