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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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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厦的妈妈也因此下岗了,不过这对她影响不大,她又开了一家美容院,把生活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照顾程厦上。

但对其他人而言,则是灭顶一样的打击。

那时候金帛的服务员,漂亮高贵的像是孔雀,金帛倒了,这些孔雀四散而去,去做保姆、清洁工、售货员……

杀人者是一个叫赵莉娟的女人,下岗那年三十六岁,去了一家私人酒店去做保洁员,可是性子孤傲,爱钻牛角尖,三天两头被辞退。

被辞退怎么办呢?她丈夫瘫痪在床,她还要养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儿子。于是开始走进了街头的美发店……

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几年,丈夫去世了,儿子去了另外的城市生活,不肯认她,她又老又病,退休金工龄又出了问题。

她去找谁呢?她谁也不认识,只认识当初的宋经理。

对于宋经理来说,金帛的一切都已经是一场陈年旧梦,突然间来了个气势汹汹的女疯子朝她讨说法,她柔声解释、礼貌得体。

然后换来的是插入胸口的一把钢刀。

她一直插了六刀。

程厦说:“我回去的时候,都不认识我妈了,她那么爱漂亮的一个人。”

“那凶手抓住了吗?”

“自杀了。”

又是一阵沉默。

我伸手将程厦抱在怀里,小声说:“对不起。”

他的声音闷闷的传出来:“你说什么对不起。”

“那时候我应该陪着你的。”

我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面对这一切的。

他这辈子被父母保护的那样好,只需要读书考试,而他书读得又顺风顺水,一辈子没有受过任何命运的为难。

却要骤然面对一场凶杀,一场仇人已死的剧痛。

“是的,当时我就在想,如果你在该多好啊。”他在我怀里轻声说,眼泪慢慢濡湿了我的衣服。

我当时在干嘛呢?

我可能在工地上忙乱的嘶吼,也可能在焦头烂额计算着数据,总之,我一定是为生计奔忙。

就像现在一样。

非常非常喜欢他,喜欢了很多年,他有生命危险我恨不得陪他去死,可是一旦他脱离危险,我就要为搵食奔走。

或许还是于诗萱这样一直等的女孩子更加适合他,至少,她能拿出来的爱情纯然无畏。

回神的时候,严磊又发来微信:“还记不记得欠我一顿饭呢,任总?”

我回复:“中午吧,我请客。“

这次我选了一家很有情调的西餐厅,多有情调呢?它人均1000。

老冯教过我,你要说的话有多重要,就要去多贵的餐厅。

严磊很夸张的说:“姐姐,你搞这么大是要求婚吗?”

“跟谁求婚啊?你吗?”

“那大可不必”他开玩笑道:“你的话,麦当劳就行。”

我没有再搭茬,而是低头点餐,然后道:“说起来,我人生第一次吃西餐,还是程厦他爸妈带我来的,那时候我刀叉不会用,他妈妈就替我把牛排切好了教我。”

严磊有点尴尬:“你们小时候关系那么好啊!”

“算是吧。他爸妈属于那种有很多爱,不介意分给别人。”我自嘲的笑了一下:“包括儿子的追求者。”

“哈?”严磊是真的吃惊:“我以为他追你呢!”

我笑了一下:“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?”

他犹犹豫豫的答:“也没什么,就是你挺好看啊,又大方,说你追程厦那个闷葫芦挺不可思议的。”

“应该是因为你看到他为了我的事情特别拼吧?毕竟一个人做三个人活,还能提前完成,真的不是一般的辛苦。”

严磊的笑容凝固了,他问:“冬雪,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
“我的意思就是,那图纸你一笔都没动过。”

我一直在想,为什么程厦会累成这样,后来仔细看图纸才想明白,所有的修改,都是他一个人在短短三天内完成的。

于工快退了,根本不想管我们这烂摊子,于诗萱贪玩且又是个助理,而严磊,每次开会只会把程厦的观点换个说法出来,他根本就是只做出一付勤奋的样子,一直在消极怠工。

而程厦是真的急,熬夜把他的那一份也肝了出来。

“而你也不是对我有什么意思,你就是觉得当他的面把他的女神泡到手,特别有面子。”我道:“这么欺负人可不对。”

尤其欺负我的白月光。

我有一万种方式可以报复他,我选择了最文雅的一种。

严磊总是微笑的脸,彻底冷下来:“你说什么呢?我一个字都听不懂!”

我说:“其实我们是一类人,实力不够,家境不行,就得拍领导马屁,变着花样的搞点小动作,但是于工退了,也不会是你,知道为什么吗?”

严磊冷漠的看着我,一言不发。

我用手机挑了一张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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