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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7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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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你无罪开释?”

“不,那不符合正义。”

出乎预料的,提比略拒绝道。

“按照惯例,”他平静的说道,“我申请公开审判。”

如果我俩角色互换

众多民众在广场旁围观提比略的公开审判。

这是在所罗门教进入到罗马后,衍生出来的一种传统。距今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。

罗马的法律被分类为公法、民法和军法。

公法对所有人生效,比如说抢劫、杀人、叛国,惩罚保底是五年以上的监禁或者劳役;而民法只对平民生效,一般仅局限于偷盗、斗殴和土地纠纷之类的情况,惩罚也较轻,还有很多“杖责二十到四十或罚苦力三个月”之类具有弹性的惩罚。

军法则是制约军队的纪律,只不过是将这种权力从军队中提出来了而已。

但因为那时罗马的法律严苛,取证又相对简单,采取疑罪从有的原则。所以几十年后有许多卷宗证明,罗马公法被一些人当成了公报私仇的武器。

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泛滥,那一代的罗马执政官提出了“公开审判”。

他提出,任何即将被公法处罚并且还没有下判决书的人,都拥有提前申请公开审判的权力。官员则有着被审议后也可以提出公开审判进行二审的权力。

这是为了避免有权利者恶意嫁祸政敌或是偏向断案。

所谓的公开审判,就是将所有的证据摆在广场上,通过轮流辩论的方式争取人们的投票。而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上诉方式——也是这个时代的罗马唯一的上诉机制。

因为提出公开审判,就几乎是明示了“我不信任你的判决”或者“这个人要嫁祸我、谋杀我”。如果犯人争取不到三分之二的民众的无罪票,就会被追加“嫁祸官员”和“恶意煽动”的罪名。

而如果他得到了民众的支持,那么他便被判无罪。而原本要下达判决的官员,便会视情况背上从“无能”到“谋杀”不同档次的罪名。

也就是说,公开审判一旦召开,一定有且只有一个人是以无罪之身下台的。

所以,无论成功与否,这都是深深的得罪了那个官员或者贵族。若是平民发起公开审判,他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。

因此,足足有三年的时间没有人发起公开审判了。

更不用说……是现任执政官向前任执政官发起的公审了。

而阿隆的尸体便被摆在了广场上。广场东西对称的摆了两个石台,提比略和阿纳罗站在两端。

“人都到齐了吧。”

被审判的提比略反客为主,面色从容的说道:“那么开始吧。”

提比略知道,自己的时间不太多。

如果元老院分析出来自己的意图,并过来阻止的话就完了。

“——你这个杀人的暴徒,竟也敢如此张扬?”

阿纳罗面色阴沉,凝视着提比略,转身向着众人呼道:“罗马的公民们!你们可知,这个男人犯下了怎样的罪行?!”

“他的心病了!提比略阁下患了猜疑的病,并对我有怀有厌憎之情。他便把这种情绪施加给了我留给他的护卫阿隆——那是一位参与过西岸战争的退役老兵!他护卫了我六年!”

“而这个卑鄙的小人——我们的执政官大人,提比略!他不敢对我发火,便把对我的仇怨放到可怜的阿隆身上……他昨夜杀了阿隆!证据,就在这里!”

说着,阿纳罗身后,扬起一块染血的手帕。

他向着惊呼的公民们恳切的说道:“这是在现场发现的提比略的手帕!祭司们已经验过,这上面的血就是阿隆的血,想必你是用他来擦刀了吧!”

他摊开手帕,上面是两道对称的血痕。正好勾勒出一把匕首的刃面。

“——一派胡言!”

提比略毫不畏惧,高声怒斥。

在公民们怀疑的目光下,他伸手遥遥指向手帕,又指了指地上的尸体,一字一句的说道:“公民们!你们都是有眼睛的聪明人,你们自己看看!那手帕上的血究竟只有多浅的一点!”

“哪怕只有一点,也足以证明是你杀了阿隆后用手帕擦了刀!”

“不,你错了,那什么都证明不了……因为我两天前家里遭了贼。我的手帕那时就被人偷走了几条。”

提比略嘲讽般耸了耸肩,对身边的一个护卫说道:“你找几个人去看一下就知道了。我是单身汉,身边没有人的,也不可能让人藏起来……什么都没少,就少了几条手帕。怕不是让某人给偷偷拿走了。去吧,小伙子。去把我的手帕都拿出来——二楼里屋有账单和物品清单,你去把那个一起拿过来吧。”

“好的。”

那士兵恭敬地对提比略点了点头,叫上了三四个人一块前往了不远处的提比略的屋子。

看着提比略有条不紊的安排着,阿纳罗稍微有些紧张了起来。

怎么看都是他早有预谋的……这莫非是个陷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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