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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儿飒爽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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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周,天佑十三年。

十月里一场突如其来的风雪,让蕲州城早早的进入了冬季。

风雪过后,大地银装素裹。厚厚的积雪掩盖去了关外枯黄的莽莽草原,也覆盖住了关内的屋舍和耕田。

冬日暖融融地阳光照耀着满地晶莹白雪,过去几日昏天暗地的恶劣天气顿时就成了一片残影。今年蕲州粮食丰收,百姓无忧,此刻纷纷出门踏雪,游玩嬉戏。郊外湖边双桥侧,游人不少,孩童也在雪地里玩耍得热闹。

忽然一阵马蹄声传来,引得游人翘首眺望。只见一群人策马奔驰而过。七、八个十来岁的少年,各个锦衣华服,恣意策马,一路欢声笑语,好不畅快。领头的女郎穿着绯色窄袖骑装,披着一件银红地绣西番莲缀狐绒的披风,跨坐在一匹毛色黑亮的骏马之上。这俏丽的妆扮在这片冰天雪地里格外醒目。

这小女郎不过豆蔻之年,面孔圆润,眉目如画,笑容一派天真娇俏。她一马当先,扬着鞭子,呼唤着身后的朋友。一行人欢笑着,马不停蹄地就从桥边奔过。马蹄掀起一蓬蓬雪尘,路上行人纷纷避让。

外地客人看着好奇,问酒舍掌柜:“那是哪家女郎出行?好大的阵仗。”

掌柜道:“都是城中几个大户家中的女郎和郎君。那打头的就是刘百万家的大女郎。”

“刘百万又是哪家?”

掌柜笑道:“客官初来蕲州吧?刘家有良田几十顷,铺面二十来间,是城里几大富户之一。另外还有做南北生意的孙家、朱家,更要有钱些,不过都是外来户。刘家却是我们蕲州本地人。”
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客人转着茶碗,“这刘百万倒是疼爱女儿。”

“刘家女郎可是刘百万家的掌上明珠。”掌柜添了酒,道,“刘百万不但待她如珠似宝,还送她去城里上女学,同段刺史的千金一同念书呢。”

“女子能断文识字也好。”客人含笑,“世间最怕女子愚昧粗鄙,不堪教化。若女子略有学识,通明达理,相夫教子更得心应手才是。”

掌柜见这客人不过弱冠年纪,却这般开明通达,更多了几分好感。他正待要多说几句,外面刘家女郎已经绕湖跑了一圈,带人来到了酒舍前面。

“阿锦,这里好破,不如回城去香思楼吃茶点吧。”一个少年皱眉看着简陋的酒棚,不情愿道。

刘家女郎坐在马上,也有些犹豫。她还未开口,忽然一阵狂风刮来,吹得人转背抵挡。就这时,刘家女郎手腕上系着的一根鹅黄色的绸带恰好松脱,竟然被风吹走了,飘飘然一路飞远。

刘家女郎顾不得风大,啊呀地叫了一声:“阿非,快!”

就见一个蓝衣少年驱马而出,追着绸带而去。那绸带越飞越高,眼见就要落在树梢上。少年忽然松开缰绳,从马背上拔起,纵身一跃,一个漂亮的鹞子翻身落回马上,缎带已经抓在了手里。

旁人一阵叫好。那位年轻客人也忍不住轻声赞道:“好俊的功夫!”

坐他侧手的奴仆不屑道:“这点粗浅功夫,怎么能和郎君您比?”

客人的面容雪也似的白净,唇若丹朱,目如点漆。此刻意味深长地笑而不语,一股子与生俱来的矜持冷傲,美得让旁边打量他许久的打杂小娘子都不敢直视。他一身雪白狐裘,领子处有一溜雪里出锋,乌发如墨,更衬得目光清冷锐利,通身富贵。

那个蓝衣少年策马回来,把缎带交还到主人手里。刘家女郎摆手道:“你替我先收着。”说罢一提缰绳,就驱马朝城门奔去。其余少年男女纷纷跟上。

蓝衣少年不疾不徐地把缎带收进衣襟中,拉着缰绳,马儿在原地踏转了半个圈,面孔一晃而过。只见肤如玉雪,长眉凤目,竟然也是一个极之清俊秀雅的小郎君。尤其一双眼睛黑白分明,目光清澈锐利,衬托得整个人英姿飒爽,气宇不凡。

应是知道客人打量他许久,他也毫不客气地扫了对方一眼。对方的华服美姿却并未入他的眼,他面无表情地收回目光,一夹马腹,追着同伴而去。

目送蓝衣少年远去,客人嘴角的笑意加深,依旧一言不发,只低头慢慢吃酒。他姿态优雅从容,把这三文一碗的绿蚁浊酒,吃得好似极品的兰陵琥珀光一般。

那一行少年人纵马回了城,果真转去香思楼吃茶点。蓝衣少年到时,厢房里的桌子上已经摆满,众人吃茶说笑,也没有谁在意他进来。

少年并不在意,自顾解开了披风,找了个角落坐下,捡了一盘点心,就着淡烧酒吃起来。

席上一个女郎忽然高声道:“还是我们几个在一起自在。最讨厌段家和卫家,总当自己是公主般,必须得把她们众星捧月般供着,不然就阴阳怪气地讥讽挖苦人。还是官家贵女呢,那么小心眼。”

刘玉锦吃着温酒,哼道:“我也最烦她们几个。一股穷酸劲儿,偏偏在女学里还最爱拿眼角瞧人。这个也嫌弃,那个也看不起,好像自己是只凤凰似的。真有本事就回京城好了,呆在咱们这穷乡僻做什么?”

一个小郎君立即附和道:“锦娘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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