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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6节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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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明程身体素质好,干起农活来也不差,每一次抡起锄头,都能够将土轻易的翻好。

翻土时,两人就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着。

黄大志忍不住兴奋的和高明程分享一件好事:“明程,上次赶集时,我去转了转,捡到了五毛钱!”

他伸出一只手,五指打开,脸上带着兴奋的笑容。

捡到钱,通俗一点讲,是他运气好,但也证明黄大志的观察力的确很出众。

之前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这个特长,等到他发现后,再看周围的一些人和事,就有不同的感悟了。

“哈,那恭喜你啊!”高明程笑着说道,却又想起自己忘记问高国兵警局招收协警的标准和待遇了。

“你这么厉害,都可以去当警察了,警察办案,就得观察力强才行!”

黄大志连连摇头,满脸的惶惶然,说道:“我小学都没有读完,字都没有认全,哪里能当警察办案?我不行,我不行的。”

“你只读到三年级吗?”高明程问道。

黄大志点头,说道:“是,那个时候,我弟弟就得了小儿麻痹症,我爸妈要去地里做事,我得在家里照顾弟弟,等再过几年,我爸爸突然身体也不行了。”

“哦,那叔叔去医院检查过吗?”

“去了,医生也说不来原因,让我们去省城看病,但是……”后面的话,黄大志没有说出口了。

去省城看病,可不是一件小事,没点家底,哪里敢去。

这从古至今,因病致贫的事情,层出不穷。

“除了不能干体力活,我爸也没有别的不舒服,所以就没去了。”黄大志笑笑,语气故作轻松。

可是,在农村,一个壮年男人却不能干体力活,这对于家庭来说,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。

倘若他爸能干体力活,那么黄大志也能过得轻松点。

在说话间,这一块地就被高明程翻好了。

他把锄头还给黄大志,说道:“你对自己好点,身上有伤,就少干点体力活,不然伤口裂开,就一直好不了了。你伤口还有炎症吗?我家里还有几盒阿莫西林,我再给你一盒。”

本来吃上一盒,也差不多了,但架不住黄大志这样折腾身体啊!

还是再给他一盒备用吧!

那黑包里的钱,黄大志不敢要,高明程就决定以后多帮着点他。

“对了,你家有钢丝吗?我会做套子,做好的套子放在兔子常经过的地方,就能够套住兔子,到时候你是拿来吃,还是拿来卖,都行!”

高明程决定把套兔子的技能也教给他,但黄大志却摇头说道:“家里没有钢丝。”

“那去合作社买!”合作社就在军岭,所以高明程直接往合作社走去,黄大志没想到高明程做事这么风风火火,连忙跟了上去。

到了合作社,高明程买了一大把的钢丝线,当然了,是他掏的钱。

买到钢丝后,高明程亲自带着黄大志去山里走一趟。

他现在已经把兔子的生活习惯摸的很透了,知道哪些地方会有兔子经过,于是在他的指点下,黄大志做好了几个套子,并且放在草丛中。

“行了,明天早上的时候,你就过来查看一下,要是运气好的话,肯定会套到兔子的。”高明程对套到兔子,还是很有信心的。

高壮和他家里,利用这种套子,都时不时的也能够收获到一些野味。

“我买了点苹果,给你一个吃吧。你要多吃点肉,这样身体才好得快,给你的人参别省,放久了,要是潮了,得坏!”

“好东西就要吃到肚子里去,那样才不浪费!”

今天的高明程有点好为人师,已经陆续给三个人灌输一些念头了。

经过这么一耽搁,天色渐黑,高明程拿着东西,和黄大志挥手道别,大步朝高家村走去。

黄大志站在田埂上,望着高明程离开的背影,他的眼中流露出激动的神色来。

他觉得,高明程说的话,哪儿都对!

等回到家,黄大志把高明程送的大苹果洗了,一分为四,和家里人一起分享。

苹果是他们这儿没有的水果,所以价钱较高,黄大志家是很少吃苹果的。

这时,黄大志说道:“爸,拿点钱给我,明天赶集时,我们买上一斤肉,和人参炖着吃。”

那人参拿回来后,家里还没有吃过呢。

在黄大志想着人参炖肉是什么滋味时,他爸却说道:“吃什么吃?家里就这点钱,你还想全用掉?”

一股负面情绪扑面而来,令黄大志眼中的光亮黯淡了下去,他抿着嘴,一个决定在他的心中生出。

许多美的选择

黄大志没吃上人参炖肉,但高明程吃上人参炖鸡了。

那鸡是他在山里打到的野鸡,和三四片人参一起炖的烂烂的,汤美肉鲜。

他给黄大志、高国兵以及家里都送了人参枸杞,他自己自然也会留上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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