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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82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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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明程决定下回把食材、调料都称一下,然后制定一个固定的配方出来,后世的那些快餐店就是如此,甚至连炸东西的油温,都是用电脑操控的。

有标准化的食材、有固定的油温,快餐店的服务员就只需要按照步骤,该炸几分钟,就炸几分钟,那么炸出来的口感,就不会忽高忽低,而是品质稳定了。

之前许多美曾说想开一家饭店,理由很质朴,就是觉得这样店里忙时,自己就不用再花钱去别的饭店吃饭了。

高明程思考再三,觉得饭店是可以开的,毕竟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逐渐好起来,更多的人都会舍得吃喝。

从现在起,到餐饮市场饱和,足足有十几年的黄金时间!

不说在餐饮行业做大做强,开几家盈利的店,那是绝对没问题的。

不过他们县,到底是个小地方。

如今县里也有不少饭店,有几家大些的饭店,可供人办酒席,但更多的是小店,只摆着张桌子,提供一些家常菜。

他们要开饭店的话,就需要有拿手的好菜才行,竞争相对比较大。

但如果是开一家洋快餐店呢?

打着洋快餐同款的旗号,还愁生意不好吗?

在县里,他开的快餐店,那就是独一份!这份空白的市场,将全部都归他所有!

如果县里的生意好,且食材也规模化了,那么还可以去省城开一家店!

高明程的这些打算,在晚上时,跟许多美仔细的说了。

许多美自然没有异议,表示都听高明程的,又问高明程是不是所有的洋快餐都会做。

这个嘛……高明程没有把话说死,他说得先尝试看看。

炸鸡可以说已经有八分成功了,接下来再把配方标准化就行。

但汉堡、土豆泥、小沙拉什么的,都需要先试着做几遍才行。

高明程说道:“最近也不需要去哪里做什么,我打算用几天的时间来研究研究,不过这个不能光靠我,你们几个也要多动动脑子,看怎么做才能够做得更好吃。”

论做饭的手艺,高明程是不如家里几个女人的,只不过他比她们多了很多后世的知识,就犹如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。

许多美点点头,表示自己也会帮着一起研究配方。

俗话说贪多嚼不烂,接下来的几天,高明程没有分出心神去弄什么汉堡、土豆泥的,而是专心弄炸鸡的配方。

他每天都买两只白羽鸡,一开始还自己带回来杀,后来干脆让卖鸡的人帮他杀好再送到店里来,这样能省不少事。

鸡腿、鸡翅等部位,都挺好吃的,但鸡胸肉,就多少有些柴了。

不过高明程有后世的经验,直接把鸡胸肉切成丝,做成鸡柳,再撒上一些蘸料,味道美滋滋!

到十九号,黄大志家摆酒的前一天,高明程终于把炸鸡的配方弄出来了。

食材、配料、以及油炸的时间,都记录在笔记本上。

有了这份配方,任何一个人,都能够做出差不多口味的炸鸡出来。

第一天吃炸鸡时,高淑芳等人表示炸鸡太好吃了!

第二天吃炸鸡时,高淑芳等人表示炸鸡依旧好吃!

第三天……

一连吃了五天的炸鸡,再好吃的炸鸡,那也快要吃腻了。更别说因为高明程要研究炸鸡的配方,他们每天还有鸡头、鸡脖子、鸡脚、和鸡内脏要吃!

吃到最后,大家都快谈鸡色变了。

万万没想到,他们居然有一天能吃鸡吃到腻!

高明程自己也快吃腻了,眼看配方弄的差不多了,他决定炸鸡就告一段落了,刚好那锅油用了这么久,也该倒了。

然后在一个天黑月高的夜晚,高明程偷偷地把废油倒掉了。

为什么要偷偷呢?就是因为高明程说这锅油不要了时,高淑芳等人都用不赞同的眼神看着他。

因此,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,高明程也只能偷偷地把油倒掉了。

至于倒掉之后,嘿,倒都倒了,还能怎么办?

五月二十号,天气晴朗,中午的气温有二十多度,早晚需要穿着薄外套,但中午时,穿裙子都行!

今天是黄大志办酒的日子,他是儿子的满月酒和乔迁酒一起办的,不过送红包的话,就只需要送一个就行。

高明程带着老婆孩子,娄新宇这个黄大志的同事,则带着对象高淑芳,一行人准备去黄大志的家中吃酒席。

至于高明里夫妇,他们就得留在店里看店了。

黄大志的新房子,离服装店这边并不远,步行五六分钟左右就到了。

当初买地皮时,在高明程的指点下,他买了靠近路边的地皮,而高明程修建的幼儿园,也是靠近路边,只是位置要比黄大志家的更好一些,方便附近的人把小孩送过来读书。

高明程等人到了黄大志家时,就见里面已经有不少的人了。

相比起高明程新家的院子,黄大志家的院子就要小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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