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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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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镜面上。

血丝顺着蛛网一样的裂纹缓缓流下,我妈听到动静一下开门闯进来,见我所作所为,惊恐地尖叫起来。

“小枫,血……血!你这孩子怎么这么冲动呢……妈妈瞎说的,妈妈以后再也不说了。”

她以为是她的话刺痛了我敏感的内心,此后再不敢随意拿我和盛珉鸥比较。

她不知道,我的自尊好好的,摇摇欲坠的,是我十几年了来对盛珉鸥自以为是的“兄弟情”。

自从知道方磊是来回游走于盛珉鸥头顶那片青青草原的老王,我就格外关注他。每次他来当铺,我都要和他多说两句。久了连沈小石都觉得奇怪,问我是不是也臣服于“沙哥”的魅力,不然为什么他人一来我就显得特别高兴。

这他就在睁眼瞎说了,我最多有些兴奋,高兴还不至于。

“……他要走,老板不放人,就这样僵持着。要我说就待在自家公司有什么不好,自己创业多难啊。”

方磊眉飞色舞说着他和他那金主白富美的二三事,说到盛珉鸥的部分,洋洋洒洒一大段,简而言之,就是盛珉鸥想跳出美腾单干,白富美他爸不允许。

盛珉鸥能有今天都是靠这位大老板,也不好闹得太难看,所以暂且就这样僵持着。

“又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吃软饭。”沈小石开着玩笑,“那白富美真的爱上你了吗?”

“她昨天还说要和我一起私奔去欧洲呢。”方磊笑说,“我都有点心疼她未婚夫了,老子把他当随意拿捏的称手工具,女儿背着他要和别人私奔,除了工作没有任何爱好,他这人生是有多失败啊哈哈哈哈哈……”

我盯着他的笑脸,向后靠到椅背上,不由也跟着轻笑出声。

“是挺失败。”

在牢里十年,我一共与三人交情最好——魏狮、沈小石,猴子。

我出狱那天,魏狮和沈小石一起来接我,猴子由于要蹲点拍明星八卦,身处另一座城市,没来得及赶回来。

猴子并非他真名,只是他体格瘦小,体毛又浓密,活似猕猴,这才叫他“猴子”。

猴子不喜欢别人叫他真名,因为他真名叫易大壮,与他个人形象可以说极为不符,每次别人叫他“大壮”,他都觉得是对方在嘲讽他。

猴子进去前是做私家侦探的,不过和福尔摩斯、波洛之流不同,他不处理凶杀案,只帮富太太、富先生抓小三查婚外情。

一次帮个富太太拍她老公别墅密会小情人的照片时,他不小心和别墅保安发生冲突,一拳揍歪了人家鼻梁骨。富太太在他事迹败露时便与他划清界限,他被控故意伤人和非法入侵,最后赔了钱还坐了一年半的牢。

由于职业关系,他那里狗屁倒灶的故事特别多,他又很有表现欲,久而久之,便成了67号监室公认的相声大师。

茶余饭后,闲暇时间,哪里有他,哪里就有听不完的段子。以致于他蹲满一年半走人之后,我与魏狮和沈小石都颇为想念他。

猴子出狱后,不再干老本行,转而做了狗仔。

我觉得也挺好,不算完全埋没自己的手艺。

出狱后,我与他虽然彼此加了好友,但除了平时互相给朋友圈点个赞,节日问个好,很少有闲聊的时候。

所以当我主动打电话给他,约他出来谈一笔买卖时,他有些惊诧。

嫉妒是骨中的朽烂

虽然我不信教,但我还挺喜欢教堂,那里总是很安静,能让人静下心来想事情。

为方便有信仰的人做祷告做礼拜,监狱里也有教堂,神父每个月会来一次,有时候我闲着无聊也会跟着去听一听圣歌,读一读圣经。神父知道我不是教徒,但也从来没有驱赶过我。

他总说他等着为我受洗,让主赦免我的罪,一说好多年。最后他老得来不了了,教会换了个更年轻的神父过来,不怎么爱搭理牢里的犯人,我才算清静。

要是老神父知道我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,一定会后悔曾经说过那些话。

主是不会赦免我这样的人的。

阳光从玻璃彩窗外透进来,在褐色的桌椅上投下斑斓的点。

不知是谁在桌肚里遗留下了一本圣经,被翻过无数回的纸页已经有些残缺翻卷。

我随意翻了两页,停下时,入目便得一句:“心中和平,是肉体的生命;嫉妒是骨中的朽烂。”

操,好有道理。

我盯着那行字久久,一字一句品味。

这时身下长椅微动,边上又来一人。

“枫哥,你怎么约我来这边谈事情?”易大壮脸上戴着黑框眼镜,穿着简单的卫衣牛仔裤,脚踩一双有些脏污的白球鞋,因为周围十分安静的关系,他声音压得也很低。

“电影里间谍卧底和上峰接头,都是选这种地方的。”我将圣经塞回桌肚,道明来意,“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。”

把这个“忙”的前因后果和他说了,想要的结果也说了,最后我问他怎么收费。

易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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